和包业务用户服务协议(V2017-1)

尊敬的用户:

您好!本协议由您与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本协议在您和本公司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您相关的权利义务将在本协议中进行约定。本公司网站域名为www.cmpay.com。

重要提示:

您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在您注册或使用和包业务前,请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如您对本协议的内容有疑义,请致电10086要求本公司说明。您一经注册或使用和包业务即视为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理解和接受。

您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使用规则以及收费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说明,该相关业务说明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和包业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本公司面向用户提供的一项综合性支付服务。用户开通和包业务,系统将为用户开设一个和包账户,用户可通过该账户进行远程消费(如互联网购物、缴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开通和包业务后,若用户终端设备支持NFC功能且用户在中国移动营业厅更换一张手机钱包SIM卡(支持RFID功能的专用SIM卡),则可以使用终端设备在布放有支持和包业务POS机具的商家(如便利店、商场、超市、公交)进行现场刷卡消费。

1.2 和包账户:是以您提供的手机号码作为唯一编号的支付账户。您可自行为该和包账户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计量您的预付、应收或应付款。

1.3 中国移动相关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营通信业务的公司,以及该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人。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

本公司为您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是指您作为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本公司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2.1 本公司为您提供基于电子商务的和包业务服务,其中包含:和包账户的充值、代付、代收、查询、转入银行账户(仅限和包账户中的现金)、转账、挂失等主要服务内容。

2.1.1 充值:当您注册成为和包业务用户后,可通过多种充值方式,如绑定银行卡、银行网银、和包业务专用充值卡等方式在线、短信或电话委托本公司将银行卡或其他资金渠道内的资金充值到和包账户,使您交易时可以快捷安全地支付。

2.1.2 代收, 是指您委托本公司代为收取第三方向您支付的款项,本公司将该款项划付到您的和包账户。

2.1.3 代付: 是指您按交易规则向本公司下达支付指令,本公司根据您的支付指令将您和包账户内的款项代为支付给您指定的第三方。

2.1.4 查询:是指查询和包账户和和包业务交易等信息,如账户余额、充值记录、和包业务交易明细等内容。

2.1.5 转入银行账户:是指您在遵循和包业务规则前提下,可将和包账户的现金余额提现至您本人的银行账户。

2.1.6 转账:是指收付款双方使用本服务,在付款方向本公司指示收款方和包账户或银行账户以及转账金额后,将付款方和包账户内指定金额的款项划转至收款方和包账户或银行账户及将付款方银行账户内指定金额款项划转至收款人银行账户的一种资金转移服务。本公司提示您注意:该项服务适用于您与收(付)款方彼此都有充分了解的转账行为,基于此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使用转账服务时, 您理解并接受:

(1)您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 ,可能因您使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具体请见本网站页面提示或公告。为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对所有用户使用转账服务时的转账款项的单日转账总额以及单笔转账最高额进行了限制,并保留对限制种类和限制限额进行无需预告进行调整的权利。

(2)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类评级,本公司将每年根据评级结果调整您的转账服务权限,您具体可使用的转账服务权限将以本公司

发布的公告或本公司网站页面提示为准。

(3)使用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转账对方的充分了解, 一旦您选用转账服务进行转账, 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依照您的指示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转账后,即完成了当次服务的所有义务,对于收付款双方之间产生的关于当次转账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纠纷解决途径, 您应当自行处理相关的纠纷。

2.1.7 挂失:当您手机丢失后,您可以在您手机号码归属地的中国移动相关公司办理紧急停机手续。但办理停机手续时和包账户不自动冻结,您须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和包账户冻结手续,本公司将根据您的申请为您办理和包账户冻结手续成功后,和包账户的资金将自动冻结。当您办理手机复机手续时,和包账户不会自动解除冻结,您须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和包账户解除冻结手续,本公司将根据您的申请为您办理和包账户解除冻结手续,解除冻结手续办理成功一小时后,和包账户即可正常使用。

2.1.8 为保障您对于和包业务消费的知情权,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在您开通和包业务时,免费为您开通139邮箱,用来接收您和包业务的月账单和其他服务信息。(按照目前的资费规定,开通139邮箱不收取月功能费)

2.2 服务费用

2.2.1 本公司提供的和包业务现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您可以免费使用和包业务。如本公司需收取功能费的,本公司将提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网站(www.cmpay.com)进行公告,并将公布收费标准,如您继续使用和包业务,则视为接受公布的收费标准,否则您可以停止使用和包业务。

2.2.2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本公司代付的款项或您任一和包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服务费用。

三、投诉处理

您对本公司和包业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1008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四、和包账户的注册与注销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方可注册或激活和包账户。

4.2 在注册或激活和包账户、使用和包业务、对和包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及使用和包业务其他功能过程中,您应向本公司提供您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明、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手机号码、邮箱等)。

4.3 您同意本公司委托授权合作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省市分公司实体渠道网点面对面核验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将您的前述个人实名信息传送至本公司,由本公司为您开立和包支付账户。面对面开立和包支付账户后,如您需要使用和包支付账户服务,您应通过登陆和包客户端或官网等渠道补充签署本协议。

4.4 您应维护并及时更新您的上述资料,确保其真实、有效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和包账户,并拒绝您使用和包业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4.5 如因您未及时更新您的上述资料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和包业务服务或提供和包业务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您使用和包业务时,本公司可使用电子方式向您发出通知,上述电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本公司网站公布等方式。

4.7 您有权按照本公司规定的销户流程申请注销和包账户。您注销和包账户前,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向本公司发出支付指令以清空账户资金。

4.8 您了解,当您办理与您和包账号对应的手机号码的电信服务注销时,并不能当然地注销和包账户;您在注销与您和包账号对应的手机号码的电信服务之前,应当办理和包账号的注销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后果概由您承担。

4.9 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成功注销您的和包账户后,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本协议已终止,本公司将会取消所有待处理的交易。但您仍应对您使用和包业务期间的行为担责,同时,本公司仍可按照法律规定保有您的相关账户及交易记录等信息。

五、您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5.1 您自愿申请注册“和包账户”,经本公司同意后,有权享受该和包账户服务。

5.2 您依法享有知悉您购买、使用支付产品,接受支付服务的权利。

5.3 您在购买支付产品或接受支付服务之前, 有权知悉本公司所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支付服务风险信息。

5.4 您有权申请支付账户信息查询、挂失、止付、冻结、撤销。 若您需对支付账户进行挂失, 应及时与本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若您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和包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以您的名义使用您的和包账户之情形,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向本公司发起挂失,并按照本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若您迟延通知,则迟延期间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您核对汇总和明细对账单发现不符情况的,应及时向本公司投诉或反馈,本公司已设置专门的岗位接受投诉或反馈,分析差错原因,并根据情况进行差错处理。

5.6 您在注册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并经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应付而未付服务费用时,有权办理和包业务的注销手续。

5.7 您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

有权知悉其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后果。您享有账户资料、交易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5.8 您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影印件的上传留存,您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要求办理变更手续。通过和包业务服务渠道能够更改的个人资料,您可自行通过和包业务服务渠道变更。因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而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您本人承担。

5.9 您在接受本公司提供的和包业务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本公司不定期通过手机、本公司网站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

5.10 您对于您发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您了解并同意,您向本公司发出的交易指令均不可撤销。

5.11 本公司通过您的和包账户、密码或验证码识别您的指示,所有通过您的和包账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和包账户、密码和验证码及身份信息。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和包账户、密码、验证码以及身份信息,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和包账户及密码。因您泄露和包账户、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认证信息或介质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因您未尽到防范风险与保密义务或因您引起的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点击钓鱼链接,泄露交易密码或信息,您使用的计算机或手机终端等设备被他人侵入等情况)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12 您不得将支付账户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

5.13 您不得买卖、出租、转让或赠与您的和包账户。对经公安机关认定属于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本公司5年内暂停您名下所有和包账户的业务,3年内不再为您开立新和包账户。

5.14 本公司亦可能通过本服务应用您使用的其他产品或设备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处于您或应当处于您掌控下的这些产品或设备,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15 您在使用和包账户服务时,应自行谨慎判断交易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5.16 当您通过和包业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您或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条款或本公司网站说明中的操作指示,本公司并不保证交易会顺利完成。若因上述状况致使款项已先行拨入您的账户,您应向本公司返还此笔款项。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的权利。

5.17 您不得对本公司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若您违反本条款,本公司有权冻结、注销您的账户,并保持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5.18 您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5.19 您不得利用和包业务从事下列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的行为,若有违反,您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本协议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和包业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或其他违禁物等;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9)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10)从事任何可能侵害和包业务系統的行为;

(11)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5.20 您了解并承诺,您不得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若本公司发现您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相关交易,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及支付服务行业内部风险信息系统。

5.21 基于支付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您授权本公司对您身份信息和您办理业务时使用的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并认可本公司的核验结果

及根据核验结果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六、本公司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6.1 为不断改进和包业务服务,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本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和包业务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和改造。

6.2 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6.3 本公司享有制定及调整相关服务规则的权利。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本公司用户协议、本公司网站公告、页面提示等内容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6.4 本公司就您和包账户款项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孳息)享有所有权。

6.5 本公司有权通过银行或向第三方机构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格,并可以在查询、审核之前,在本公司或中国移动相关公司留存您的身份、资格等资料。若您的身份信息有变化,则您应当及时在本公司进行更新。若因身份资料未及时更新而带来的交易不便或者风险,由您本人承担。

6.6 为便于您使用和包业务,当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或使用您的账户登陆其他支持和包业务的网站时,本公司可将您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另一方或您登陆的网站,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信用状况、和包账户。

6.7 本公司享有cookie的使用权,cookie的使用可以帮您省去使用本公司的服务而重复填写注册信息和跟踪您的浏览器的状态。

6.8 本公司会根据您的选择以操作页面结果展示或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或邮件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或其他提示性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公司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9 本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和包业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真实、全面、有效、准确的信息;如果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

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止或终止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和包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暂停结算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和包业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6.10 本公司可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公安机关认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判断、第三方举报或投诉等,认为您已经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如适用)的规定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本公司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和包账户提供服务。

6.11 本公司发现您的和包账户交易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您收支与正常交易活动相异或者相关业务模式存在风险等)或有疑义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和包账户提供服务。

6.12 如您自开立和包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则在您重新核实身份之前,本公司将有权暂停该和包账户所有业务 。

6.13 经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用户,本公司将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并短信通知用户。您应在收到本我公司短信后3日内按照短信确定方式重新核实身份,如在3日内未重新核实身份的,本公司将暂停您名下所有和包账户业务;您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和包账户业务。对于“涉案账户”名单中经您确认为冒名开立的和包账户,您可通过本公司官网(www.cmpay.com)发起注销申请并确认注销声明后,本公司根据您的注销操作指令注销账户。

6.1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和包业务服务,同时,本公司有权冻结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和包账户资金,或暂停执行您发送的部分或全部指令。

(1)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且未能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或本协议约定;

(3)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检察院、法院、海关、税务机关等政府机关向本公司发出要求;

(4)本公司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6.15 如本公司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则本公司有权通过电话、邮件等您注册或激活和包账户时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您,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上述通知。

6.16 本公司按照上述规定采取冻结措施后,如您申请解冻,本公司有权依照自行判断根据前述的冻结原因来决定是否允许全部或部分解冻,您应充分理解您的解冻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且申请解冻时您应当配合本公司核实您的身份的有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身份证、护照、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交易证明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

6.17 本公司对您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本公司不得利用您的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及未经您授权的活动。

6.18 本公司为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功能,并可按照约定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19 本公司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服务,依法向您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6.20 本公司应保护您与本公司合作期内获得的您的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的安全,防止其被篡改、灭失、损毁或泄露。

6.21 本公司充分尊重您自主选择权, 不得强迫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不得阻碍您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

6.22 本公司公平展示您可选用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您开立支付账户,或者通过支付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6.23 本公司应确保您账户资金、交易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准确及时划转。

6.24 您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本公司声誉的,本公司可立即终止提供支付服务,并追偿损失。

6.25 本公司可拒绝支付或追索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

6.26 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您的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但您申请赔付时,须提交公安机关报案证明或立案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对交易进行调查核实之后方可进入赔付流程。

6.27 本公司应当妥善处理与您之间发生的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告知您结果。

6.28 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可根据运营需要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本公司应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预告恢复日期。

6.29 本公司可根据支付服务运营需要,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单方修改,但修改内容生效前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

6.30 本公司有权根据支付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相应的服务费用,但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提前通知您。

6.31 本公司将及时受理您相关和包业务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以提供相应服务。

6.32 对于您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本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询渠道,统一客服热线为10086。

6.33 对您转到本公司并归属至您和包账户的款项及您通过和包账户收到的款项,本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七、服务内容

本公司可根据您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您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本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1、您在本公司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

2、本公司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您身份信息, 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您唯

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您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其开立支付账户。如您为个人用户,本公司应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您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
支付账户类别 身份核验方式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I 类账户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 1000 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II 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年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III 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投资理财 年累计不超过 2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八、个人信息条款

8.1 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

8.1.1 本公司在您注册和包账户或使用和包业务提供的各项服务时,将收集您的姓名、国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8.1.2 如您使用的和包业务需与您的银行账户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关联方能实现时,本公司将收集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信息。

8.1.3 为便于您查询您的交易状态或历史记录,本公司将保存您使用和包业务产生的交易信息,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妥善保管。

8.1.4 为了防止欺诈,当您使用和包业务时,本公司将收集有关您的交易以及您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的其他活动或和包业务使用情况的信息,本公司还可能会收集有关您的计算机或其他访问设备的信息。

8.1.5 本公司还可能会以其他方式收集您提供的或有关您的附加信息,例如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从联系人那里收集相关信息;当您对调研做出答复时,收集相关的结果;通过与中国移动相关公司的协作收集相关信息,以及从其他公司那里收集相关信息。

8.2 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

本公司收集用户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安全、顺畅、高效和个性化的体验。为此,本公司使用您的用户信息以:

8.2.1 提供您申请的服务和客户支持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8.2.2 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

8.2.3 为使您知晓自己使用和包业务的情况或了解和包业务,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8.2.4 对用户的身份数据、交易信息等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或加工,并出于销售、奖励的需要而使用、共享或披露。

8.2.5 预防或禁止非法的活动。

8.2.6 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8.3 个人信息的共享

本公司可能会在以下情形与他人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8.3.1 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8.3.2 为了处理您的付款,我们需要与您的收付款对象共享一些您的用户信息。

8.3.3 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服务(防止欺诈、收集活动、营销、技术服务等)的服务提供商。本公司与服务提供商的合同规定,这些服务提供商只能出于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目的使用您的信息,而不得出于其自身利益使用您的信息。

8.3.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8.3.5 为维护本公司和其他和包业务用户的合法权益。

8.3.6 在本公司需要接受来自其他主体的尽职调查时,我们会把您的信息提供给 必要的主体。例如公司并购、股权变动等情形。

8.4 个人信息的保密措施

8.4.1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本公司将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SSL、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本公司对可能接触到您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他们签署保密协议,监控他们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8.4.2 本公司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本公司将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8.4.3 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外,如本公司依照本协议与其他主体共享您的信息时,本公司会通过和这些主体签署保密协议等方式要求其对您的个人信息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九、资金结算方式

9.1 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支付指令,自您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如有),应按本协议约定或本公司网站公布的结算规则将您的余下交易款划转到您指定收款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9.2 如您与本公司针对支付交易存在误差,双方应进行核对;如无法达成一致,应以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十、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10.1 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范围负责。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应不超过所收取的

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10.2 本公司对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

10.3 如您在使用和包业务时涉及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对您与第三方可能出现的纠纷概不承担责任。

10.4 本公司不承担交易货物的交付责任,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必须明确的是,您与您交易对手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您和本公司之间的支付业务无关,因您与您交易对手之间关于合同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与本公司无关,由此产生的风险应由您本人承担。

10.5 您承担使用和包业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10.6 您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到本公司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0.7 除非本公司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您办理和包账户冻结手续,否则因您手机丢失等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0.8 如因下列原因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和包业务,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0.8.1 本公司制定且预先通知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10.8.2 因机线设备原因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

10.8.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10.8.4 由于黑客攻击、相关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10.8.5 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等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

10.8.6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0.9 交易异常处理:

10.9.1 您了解并同意在使用和包业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此种情形下,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9.2 您确认您所输入的个人基本资料无误,以便本公司能于交易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您该笔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您所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误,造成本公司于交易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后续处理方式,本公司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0 您在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应确保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或将其应用于非法目的。若您非法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本公司有权在协议约定范围内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10.11 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应避免将账户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如连续数字,或重复数字的排列)。您知悉网络交易存在的风险,在使用服务时,应保持合理的谨慎意识。

十一、知识产权、保密条款及廉洁条款

(一)知识产权

11.1 本公司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11.2 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公司网站程序或内容。

11.3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保密条款

11.4 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下称“保密信息”) ,均应保守秘密。

11.5 非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信息被擅自使用、散布或公开。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有关机构、国家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11.6 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三) 廉洁条款

11.7 各方不得向对方及其关联方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协议,且违约方应按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或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11.8 “关联方”就您、本公司而言,是指各方控制、与各方共同控制一方或对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与其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实体(其中“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定义以中国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

十二、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2.1 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本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 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 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 而是以本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本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12.2 您充分知悉,本公司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您应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12.3 您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责任。

12.4 您对本公司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12.5本公司提供支付服务期间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及孳息归属,由甲乙双方协议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3.1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将通过本公司网站提前30日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另作个別通知。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和包业务的,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并愿意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您应主动立即停用本服务。

13.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因该种情况终止本协议的,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13.3 若您不遵守本协议或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包括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或存在其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本公司

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协议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